刚从网上听闻我国又多了一个技术标准:黄段子技术标准。见人民网:发黄段子停止短信功能,认定依据13项技术标准。
“不良信息”的认定主要依据有关部门已经确定的13项“低俗内容”的技术标准,包括“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等.
我对这技术标准的内容并不感兴趣,而是想这样的标准如何执行?也就是如何发现别人发送的短信是黄段子,是等有人举报之后才对短信内容进行审核,还是有专门的人对在传输过程中的短信内容进行审核,或者有一套专门的软件,像绿坝一样,在发送信息前或接收信息前进行过滤?
是否像互联网内容审查一样,提供一些过滤的黑词,那样用户在发送短信之前,先进行内容审查,但那样图片与视频的彩信如何审查呢?是不是只接受接受信息的人的举报?
随着短信的流行,短信内容的创作也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虽然其中有一些不雅内容,但个人感觉不应当对个人与个人之间传输的短信内容进行审查,因为短信其时与人与人之间的传统通信地址一样,难道从邮局寄送的信件内容也要进行内容审查其是否为黄段子或不良信息,而且处罚的手段更让人哪以理解,停止短信功能,难道通信自由不是人的基本权力吗?而应当管管那些手机内容服务商提供的内容是否低俗。
不敢想像,自己发的短信内容会有可能被第三方看到,并进行审查。但我想 并不会有人天天以转发黄段子为乐,也不会有人天天把黄段子挂嘴上,发大量低俗信息内容的实际往往都是与移动,电信,联通等公司合作的内容合作商。
不过还是提醒大家,发送短信一定慎重,分清对象,检查内容,防止被举报。如果是只接受举报才能发现不良信息,举报者不如直接告发送者性骚扰就行了吗!何必此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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